武汉一女子装修砸断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开裂变危楼,结果一波三折

奋斗半生终于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一件喜事,也是很多人一辈子的追求,买了房子之后,有的人为了省事直接请人设计以及装修,而有的人则希望加入自己的想法。

将房子打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肯定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但是建筑毕竟是专业性要求很高的一件事情,并非所有人都有进行室内设计的天赋,特别是有些不能触碰的禁区也一定要明白,不然就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武汉市洪山区的女子韩某已经60岁,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她也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由于手头宽裕,所以她又购置了一套房子,并且已经装修完毕,热热闹闹办了一场乔迁的酒席,请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沾了喜气,宴席散场之后,她却又觉得新房子有一个地方让自己不满意。

正是为了这一点“小瑕疵”,韩某重新花钱装修砸断了承重墙,导致整栋二十层的楼都开裂变成了危楼,韩某因此受到了街坊邻居的指责和谩骂,她一度因为这些谩骂崩溃到写了遗书,结局也是一波三折。

韩某喜欢宽敞的感觉,但是客厅中间却有一堵墙,导致进门的时候客厅的视线受阻,看起来整体空间都狭小了不少,所以她想要把这堵墙敲掉。请了张绣师傅上门之后,师傅很果断地说这堵墙不能拆,因为这是承重墙,一旦她家的墙拆了,整栋楼都得遭殃。

《建筑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五条中也有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这名装修师傅摇摇手说自己接不了这活,并试图打消韩某这种危险的举动。然而韩某就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不明白承重墙是什么,也不愿意相信没了这堵墙整栋楼都会塌,非要师傅帮她敲掉。

为此她开了双倍的价钱,装修师傅在这种诱惑下同意帮她将墙敲掉,但是要她录视频保证一切后果由她承担,与施工人员没有任何关系,韩某欣然答应。

眼看着客厅中的障碍物越来越少,韩某十分高兴,但是当她出门一看的时候吓得不敢说话了,而后便看到楼上的居民气冲冲地过来找她。她家的外墙墙皮已经开裂,楼上好几层的用户家门外也突然裂开,看上去十分可怕。

韩某就住在二楼,她上面的住户几乎都会受到影响,大家知道是她在装修之后都过来找她理论,要她负责,韩某一时之间慌了神。虽然她向大家都道歉了,但是裂缝就摆在那里,整栋楼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危楼一样,居民不可能没有怨言,所以每天都有人给她打电话,向她讨要说法,她觉得别人在对她事实人格侮辱和言语暴力。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时间找人修了一堵水泥墙,甚至比以前的墙体还要厚实一些,说明自己已经将问题解决好了,邻居们依旧不依不饶,无异于想要逼死她,因此她索性将自己摆在了受害者的位置,还写下一封遗书,称如果自己哪天死了就要子女去找这些邻居负责。

邻居们有怨言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将问题解决好。承重墙和水泥墙的概念完全不同,想要重新建一堵承重墙并且将邻居们的门外的裂缝全部补好至少要数万块钱,韩某对此心知肚明,只不过不愿意花钱罢了。

她的女儿得知此事之后立马挨家挨户去道歉,主动掏钱将承重墙修好、将邻居们的损失补偿好,这才将这件事情平息下来,邻居们看在韩某年纪已经大了,女儿在通情达理的份上没有再追究,不然的话韩某这件事必然不会就此结束。

在进行墙体拆补时,她的每一步都可以说是违规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韩某擅自进行装修,拆承重墙这么大的事情也没有向任何人报备,最终导致了整栋楼都陷入危机之中,但凡她的动静再大一点,楼都有可能塌,到时候她造成的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到了那时候,她的行为就不只是违反法律规定,而是构成犯罪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司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假如真的到了那一步,韩某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付出的代价也必然惨重,可不只是邻居的几句抱怨和牢骚而已。她明明自己做错了事情却不愿意积极承担别人的损失,认为自己花几百块钱修堵水泥墙、口头道歉就行了,完全没有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倒是颇有倚老卖老的意思,十分不可取。

从一开始的砸墙到后来产生民怨,再到她写遗书、女儿将问题解决,整起事件可谓是一波三折,好在经过专业人员鉴定,楼房暂时安全不会坍塌,居民还可以放心居住,韩某的女儿也将问题处理好了,结果还没有那么坏。但是建筑问题无小事,所有人在进行装修之前都一定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切不可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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