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掌掴幼儿男子会获刑吗?律师解读

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张万军

11月8日晚上,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一小区内,男子鲁某某掌掴儿子幼儿园的同班同学,在与男童60多岁爷爷发生的肢体冲突中导致这位爷爷腿部骨折。11月9日,该男子工作的医院官方微信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9日下午,江苏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律师称,腿部骨折不能简单推定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需要由相关机构判定。

男子上门掌掴孩子幼儿园同学

“不能打别人头,知道吗?不能拿东西打人,听得见吗?两个耳朵都听见没有?”一户居民家中,一名男子对着一名男童训话时,突然打了其一个响亮的耳光,将其从一把小椅子上打到地上。在一旁的男童爷爷见孙子被打,和男子发生了推搡,并朝其扔出一个塑料板凳。男童的爷爷随后举起一把木头椅子,准备砸向男子时,被对方连椅子一起推倒在地,老人躺在地上发出呻吟声。11月9日,网友发布在网络上的一段视频引发关注。一名疑似知情者的微博网友以家属口吻发布信息称,“我儿子在幼儿园与鲁同学玩耍时候发生了打闹,不小心把鲁同学头擦伤了,作为家长我们在得知情况后已经时间带着孩子上门道歉一次,然后晚上奶奶又到超市买了牛奶准备二次上门道歉。我们两家住在一个小区,两个孩子平时也玩得特别好,两家老人平日里也相处得不错,而且小孩之间打打闹闹我们认为是难免的。但是就在晚上奶奶去超市买牛奶,我跟航航爸爸都不在家的时候,鲁同学一家三口到我家来。爷爷很诚恳地给他们道歉,把孙子也叫到跟前批评说教。但是鲁同学爸爸开始就指指点点地大声呵斥我家小孩,就在我家小孩已经在点头认错的时候,鲁爸爸突然狠狠一巴掌抽在我孩子脸上,孩子的小脸当场就肿起来,2岁的妹妹在旁边目睹了全过程,吓得哇哇大哭。爷爷担心他继续打小孩,赶紧去制止防止他继续打小孩,鲁同学爸爸把60多岁的爷爷推倒在地,导致爷爷右腿断裂(有医生诊断书为证),两个孩子哭了一晚上不让家里任何人开启房门。此次事件已经对我两个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信息最后专门提到,打人者为当地一家医院医生鲁某某。

极目新闻记者给这位微博网友留言,一直未得到回复。

被打男童的母亲唐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的孩子在幼儿园和一名同学发生了争执,把对方的头打破了。11月8日晚,这个同学的父母带着孩子来到她家里,在沟通过程中同学的父亲突然动手打了儿子一个耳光,她父亲刚举起凳子,就被对方推倒在地,送医后诊断为一条腿骨折。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唐女士电话,接通后信号不好,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电话。

律师称轻伤还是重伤需鉴定

网络资料显示,该医院骨科确实有一名叫鲁某某的医生,擅长骨与关节类疾病。

对于此事,11月9日,该医院官方微信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以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11月9日下午5时许,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8日19时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玄武区某小区内,有人到其家中闹事。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经查,33岁的某医院社会聘用制人员鲁某某,因当天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该男童祖父64岁的祖某某先后持塑料椅、木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此案,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出于泄愤殴打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视被害人伤害程度不同,施暴者将被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施暴者只要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伤害结果,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一方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减轻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单纯的腿部骨折不能够推定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需要由相关机构根据具体的伤情鉴定结果来判定。

(图片来源于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友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