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原副市长姚凯被“双开”: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

原标题:合肥原副市长姚凯被“双开”: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

“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11月10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姚凯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姚凯出生于1969年12月,安徽庐江人,早年在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2004年,他进入合肥市城建系统,先后在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建委、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任职。他于2017年任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2019年任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0年12月,姚凯任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2022年1月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一直兼任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然而,升任副市长仅4个月,姚凯就于5月18日官宣落马

经查,姚凯初心不正,党性丧失,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为亲属谋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利欲熏心、贪婪成性,罔顾公共利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姚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延伸阅读

据中央纪委监委11月3日消息,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起当地就流传褚银良被带走调查的消息。而中央纪委监委通报则透露出,褚银良在被“官宣”落马前曾心怀侥幸,“授意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还“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

褚银良。资料图

“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

公开信息显示,褚银良出生于1965年6月,汉族,浙江余姚人,1987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工程师。

褚银良长期在浙江宁波工作,曾担任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市建委副主任,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长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宁海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副秘书长等职。

2017年4月,褚银良升任宁波市副市长;次年8月跻身宁波市委常委,担任鄞州区委书记,后兼任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21年10月,褚银良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的消息就在当地流传。11月下旬,宁波市政府发布通告,宁波8个区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褚银良不再担任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2年2月,在宁波市委领导班子换届中,褚银良卸任宁波市委常委。

不过,卸任后,褚银良并未离开公众视线。2022年4月初,褚银良依然以“有关领导”的身份全程参与了宁波“两会”。

今年5月7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褚银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落马半年后,褚银良被通报“双开”。从中央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可以发现,褚银良在落马之前曾心怀侥幸,试图通过“伪造证据”来对抗组织审查,还妄想“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

褚银良。资料图

通报称,褚银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授意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长期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个人餐饮费用,默许身边人到私营企业吃“空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落户、获得国企投资、获取经营资质、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中央纪委监委评价,褚银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三年前曾受党内警告处分

在落马之前,褚银良曾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7起典型案例问责情况,其中提到近年来,宁波、温州、舟山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违法实施大量围填海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乱作为问题突出。其中,宁波市相关区县未经审批违法实施7个填海围垦工程,违法围填海1.03万公顷。

资料图

浙江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共问责33名干部。其中,给予宁波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褚银良(时任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警告处分。

讽刺的是,尽管自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但褚银良在落马前还时常强调和教导下属“永葆清正廉洁”。

2021年1月,鄞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暨“履新课”专题党课举行,褚银良在会上强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常怀爱党之心、为民之心、奉献之心、进取之心、团结之心、敬畏之心,对标先进村社,个个比学赶超、人人争先创优,精诚团结、率先垂范,与广大党员干部一起干,严明纪律规矩,永葆清正廉洁。

2020年,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鄞州“三清单”运行法榜上有名,褚银良在会上大谈基层廉政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他说:“基层的虫蝇苍蝇要见一个拍一个,群众切身感受到的小微权力都要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苍蝇不敢飞不想飞也不能飞。”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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