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将删除假冒官方组织公众号

1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账号信息假冒仿冒官方组织的规范,自1月16日起生效。其中提出,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内容;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社会群体等机构组织的内容。公众号账号名称设置环节,若名称、简介和头像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政府职能类组织关键词、标识的,只允许对应的主体设置,否则不得使用该类名称。公告生效后,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对涉及相关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账号,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删除账号信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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