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新郎遭雷击身亡岂止是没口德 拿他人的不幸开起玩笑

调侃新郎遭雷击身亡岂止是没口德 拿他人的不幸开起玩笑

8月25日,云南丽江。新郎雨天拍婚纱照疑遭雷击去世引关注。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报称,对此深感痛惜。目前,善后处理及后续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人生需要仪式感,拍婚纱照是结婚的重要仪式之一。但在这样一个对夫妻而言十分重要的时刻,新郎在拍婚纱照时遭到雷击身亡。毫无疑问,这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和不幸,令人悲伤,让人惋惜。俗话说,“人生四大悲”:“少年丧父母,中年丧配偶,老年丧独子,少子无良师。”此时此刻,新娘和新郎的家人、朋友的悲伤心情可想而知。特别是对父母来说,更大的人生悲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人肝肠寸断,难以承受。

然而,一些网友却对这起拍婚纱照新郎遭到雷击身亡的悲剧进行胡乱调侃,拿他人的不幸开起玩笑,有人竟然开玩笑说“这是说谎遭雷劈吗”“这是发誓了吗?”等等言语。显而易见,一些网友拿拍婚纱照新郎遭到雷击身亡悲剧开玩笑,消费悲剧,这非常的不合时宜,俨然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基础之上,丧失了起码的人性,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实在令人气愤,让人不可原谅。做人要有人性,要有良心。如果新郎的爱人、家人看到网友调侃的言论,是何种心情,难道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说,网友调侃拍婚纱照新郎遭雷击身亡,开玩笑说他是“说谎遭到雷劈”,不只是没有口德,客观上是对新郎人格尊严、个人名誉的一种侮辱,实质上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换言之,遭到雷击身亡新郎的爱人、父母依法可以要求那些调侃这起悲剧的网友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比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等,甚至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可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总而言之,凡事皆有度,调侃要有底线,开玩笑要注意分寸。不能调侃灾难,不能拿悲剧开玩笑,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和良知,也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对于逾越法律底线和丧失道德良知的开玩笑行为,必须依法追责,切实提高胡乱调侃的违法成本,遏制网友不当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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