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掀桌阻止男子调戏邻桌女孩

必须严惩!9月27日,重庆一男子与朋友到酒吧喝酒时,见邻座两名正在喝酒的女子长得漂亮,遂对女子说“小妹妹,过来一起喝酒啊!”女子全程不予理会。可不曾想,该男子却不停辱骂女子。女子无奈之下,只好求助酒吧老板娘处理。

随后老板娘非常客气地对该男子说:“大家都是来喝酒,但是大家确实不认识,不要这样对待女孩子,她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

可该男子却不以为然,继续辱骂女子。老板娘走后,该男子又将手中的打火机砸向女子。

刚在邻座和该男子碰过酒杯的男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遂站起来对该男子进行劝阻。可男子却声称关你什么事,并辱骂老板。老板一气之下,扔掉手中的酒杯,并将酒桌掀翻。

闹事男子见状,起身上前打了老板一拳,老板随即打了对方头部。随后众人将双方拉开。目前,警方回应称,已知晓此事,会去核实,如果发现确实有违法犯罪的问题,会依法处理。

1、有网友表示,自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大家都知道喝酒闹事的后果,可该男子却仍然目无法纪,顶风作案,因此必须要严惩,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笔者同意这个观点。但笔者想强调一点,“酒后所为”从来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警方只会约束至酒醒后,才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酒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应当对违法当事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后,给予处罚。

2、酒后闹事男子有两个违法行为

想必现在大家都知道,酒后无事生非、言语或肢体动作骚扰他人,实际上就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即大家所熟知的寻衅滋事。

对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至少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可当此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情节较重时,就应当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注意!当寻衅滋事具有以下情节时,性质就会改变,将认定为刑事犯罪,并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刑事处罚。一是造成一人轻轻或二人轻微伤,二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2000元以上的。

男子公然辱骂女子亦是违法行为,也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更高处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罚款。

综上而言,由于男子同时存在两个违法行为,因此警方可对其合并处罚20日以下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规定,具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合并拘留处罚上限为20日。

最后,希望大家要谨记,不论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遵纪守法,切勿因酒后一时糊涂而做出既丢人还要被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季# #酒吧老板掀桌阻止男子调戏邻桌女孩# 头条热榜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友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